产品别名 |
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悬浮式单体液压支柱 |
面向地区 |
悬浮式单体液压支柱-!只做单体支柱!
1、单体液压支柱型号:
DW(06、08、10、12、14、16、18、20、22)--300/100X型
DW(25、28)--250/100X型
DW(31.5、35)--200/100X型
DW(06、08、10、12、14、16、18、20、22)--300/100X型
DW(25、28)--250/100X(A)型
DW(31.5、35)--200/100X(A)型
DW(06、08、10、12、14、16、18、20、22、25、28)--350/110X型
DW(31.5、35)--350/110X型
DW(38、40、42、45)--250/110X(B)型
DWX型(悬浮式)系列单体液压支柱是一种新型外部供液的恒阻式单体液压支柱,是机械化普采工作面的配套设备,也是综采工作面的端头支护设备,其适用于煤矿回采工作面的顶板支护和端头顶板支护,由于其承载能力大、抗偏载能力强、工作行程大、使用范围广,因而其可应用于薄煤层、中厚煤层及较厚煤层工作面,其支护高度为0.6--4.5米。
2.1使用环境及工作条件
2.1.1用于采煤机落煤工作面,也可用于爆破落煤工作面;
2.1.2缓倾斜回采工作面煤层倾角小于25°;
2.1.3工作面平均采高为支柱支撑高度减0.1米,例DW20型支柱工作面平均高度为1.9米,煤层变化范围一般为1.5~2.1米;
2.1.4底板不宜过软,支柱压入深度以不恶化顶板状况、不影响支柱回收为限,否则应采用大底座或“穿鞋”等措施;
2.1.5顶板冒落情况良好,不影响支柱回收;
2.1.6在特殊情况下(如地质结构复杂的工作面、人工假顶工作面等)均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1.7支柱使用的工作液由巷道中泵站经高压胶管注液枪供给支柱与注液枪、卸载手把配合使用。
2.2支设前的准备
2.2.1检查乳化液泵、机械、电器部分应正常,油箱、乳化液应足够。浓度合适,然后启动乳化液泵,待泵各部运转正常供液压力达到泵站额定工作压力时方可向工作面供液。
2.2.2检查管路系统应完好,各处接头无漏液,注液枪工作正常。
2.2.3将支柱移至预定支设地点,装三用阀时应注意清洁,防止煤灰进入支柱,先用注液枪冲洗单向阀、注液阀体,然后将注液枪插入三用阀中并用锁紧套连接好。
2.2.4三用阀的卸载阀应朝向老塘或下顺槽。
2.3支设及注意事项
2.3.1操纵注液枪向支柱内注液,并使支柱顶盖与金属顶梁接触,此时应使支柱与底板垂直,(注意迎山)使支柱处于良好受力状态,待支柱完全“顶死”即达到初撑力后,松开注液枪手把,注液枪卸载,摘下锁紧套后,轻轻敲打注液枪手把,在高压液体的作用下,注液枪便自动退出。
2.3.2顶梁与底板之间的距离超过支柱高度时应采取措施(如垫木墩等)使其距离小于支柱高度方可支设,否则不允许支设。
2.3.3活柱可缩量小于150毫米时不得支设,当支柱压缩到行程小于50毫米时应采取措施,并将支柱回出以防压“死柱”。
2.3.4如用于有周期来压工作面,有显著冲击地压的工作面,支柱应更换中流量安全阀方可使用。
2.3.5支柱与木梁配合或当点柱使用时,应将顶盖换成平柱帽,以防项盖的四爪压于木梁或顶板造成回柱困难。
2.3.6支柱在使用过程中,不允许支柱作其他辅助工具使用,以防将支柱顶弯或损坏。
2.3.7新下井或修复后次使用的支柱在支设前应连续升柱、降柱,使支柱内腔空气排净后方可正常使用。
2.3.8出厂后贮存三个月以上未使用的支柱使用时应重新进行性能试验。
2.3.9性能不合格的支柱、三用阀不允许使用。
2.3.10炮采工作面使用时,应注意炮眼布置、炮眼角度和装药量,炮眼布置在两柱中间,贴帮柱与煤壁距离应大于0.2米,以免崩坏油缸。
2.4回柱及注意事项
2.4.1严格遵守有关回柱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4.2将卸载手把插入三用阀卸载孔中,顶板状况较好时采取近距离卸载,转动卸载手把使卸载手把呈水平位置,这时卸载阀打开,支柱内腔乳化液外溢,活校下缩。顶板条件较差时,应采取远距离卸载,即工作人员离开支柱至安全位置,拉动卸载手把上的牵引绳,使卸载手把呈水平位置,卸载阀打开活柱下缩到可以撤出支柱为止。
2.4.3回柱时严禁锤击油缸和活柱,以防损坏密封件和表面保护层。
2.4.4回收的支柱应直立放在工作面上,不得倒放在底板上,井下不允许存在无三用阀的支柱,若三用阀损坏,应及时更换三用阀。组装后的支柱在搬运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摔砸。
2.4.5遇有压“死柱”时应采取挑顶或卧底措施,严禁硬拉或炮崩,防止出现断柱、弯柱。
2.5使用过程中的检测
支柱在使用过程中,为了直接观测支柱工作状态的压力便了解支柱的工作载荷和工作特性,可采用测压计测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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