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回收废镍,镍合金,汕尾回收废镍,回收废镍-熟铝回收,回收废镍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回收处理企业应该理顺成本分摊机制。由于行业缺乏统一监管,成本负担往往全部转移到废品拆解处理企业身上,这样的话,无疑会降低处理企业的积极性。正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研究所研究员李丽所言,按照国际成熟经验,包括销售者、处理、利用各个环节的企业都应该平均分担商品废弃后的处理成本。
政策上应该加强对废品回收企业“小、散、乱”格局的治理。小企业大量存在导致的问题,一是回收渠道被占用,二是带来的环境二次污染问题严重。对此,有建议,在每个城市设立的开发园区,将区域内从事废品回收的企业统一纳入园区管理,区内统一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杜绝二次污染。
物资回收在集散、分类之后的销售方面,物资回收应尝试与商户捆绑为一个结合体,以少量化、范围化的方法,与下游消费企业形成相对固定的供销关系,完成再生资源的产业化运营。同时逐渐钻研和开发废旧物资的二次加工与综合应用,完成就地资源化,进一步进步废物应用程度,为创立适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的再生资源回收应用体系打下基础。
全国回收废镍热销信息